
检查现场
岳塘新闻网8月31日讯(记者 唐思雯 通讯员 袁玲)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日前,岳塘消防救援大队对建鑫二期小区停用建筑消防设施违法行为,开出了新规落地后全市首张罚单。
8月18日,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建鑫二期小区开展消防检查时发现,该小区因维修需停用消防设施,导致小区消火栓系统无水,且未在建筑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公告、未按要求制定应急方案、落实防范措施,违反了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出消防安全隐患并拍照取证。8月27日,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,对建鑫二期小区物业(长沙丰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)罚款人民币3000元。
下一步,岳塘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,严查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,不断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,为辖区火灾防控打下良好基础。
责编:郭璇
来源:岳塘新闻网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法华山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山市晴岚
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——岳塘记忆”文化打卡点:昭潭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蔡蔡和大乔:返乡青年 逐梦“绿心”沃野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开拓创新 成就电气“小巨人”
岳塘区“我爱湘潭我的家”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暨“活力湘潭 快乐走娃”活动启动
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见“世外桃源”
我爱湘潭我的家|岳塘区:欢天喜地闹元宵
下载APP
分享到